产品详情

产品名称:1-氯-1,1-二氟乙烷

英文名称:1-Chloro-1,1-difluoroethane

CAS号:75-68-3

分子式:C2H3ClF2

分子量:100.49

基本信息

1-氯-1,1-二氟乙烷
1-Chloro-1,1-difluoroethane
二氟一氯乙烷
75-68-3
100.49

物化性质

[ 密度 ]:1.2±0.1 g/cm³
[ 沸点 ]:-9.3±8.0 ℃ at 760 mmHg
[ 熔点 ]:−131 ℃(lit.)
[ 分子式 ]:C₂H₃ClF₂
[ 分子量 ]:100.495
[ 闪点 ]:-64.4±11.9 ℃
[ 精确质量 ]:99.989136
[ LogP ]:1.33
[ 外观性状 ]:透明无色液体,无气味
[ 蒸汽密度 ]:3.49 (vs air)
[ 蒸汽压 ]:2473.6±0.0 mmHg at 25℃
[ 折射率 ]:1.316
[ 储存条件 ]:
储存注意事项储存于阴凉、通风的易燃气体专用库房。库温不宜超过30℃。远离火种、热源。应与氧化剂、金属粉末等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 稳定性 ]:
1.稳定性 稳定
2.禁配物 强氧化剂、镁铜及其合金
3.避免接触的条件 受热
4.聚合危害 不聚合
5.分解产物 氟化氢、氯化氢

[ 分子结构 ]:
1、摩尔折射率:16.45
2、摩尔体积(cm³/mol):83.8
3、等张比容(90.2K):164.2
4、表面张力(dyne/cm):14.7
5、介电常数:无可用
6、偶极距(10⁻²⁴cm³):无可用
7、极化率:6.52

[ 计算化学 ]:
1.疏水参数计算参考值(XlogP):2
2.氢键供体数量:0
3.氢键受体数量:2
4.可旋转化学键数量:0
5.互变异构体数量:无
6.拓扑分子极性表面积0
7.重原子数量:5
8.表面电荷:0
9.复杂度:34.6
10.同位素原子数量:0
11.确定原子立构中心数量:0
12.不确定原子立构中心数量:0
13.确定化学键立构中心数量:0
14.不确定化学键立构中心数量:0
15.共价键单元数量:1

[ 更多 ]:
1.性状:无色气体
2.熔点(℃):-131
3.沸点(℃):-9.6
4.相对密度(水=1):1.107(25℃)
5.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3.49
6.饱和蒸气压(kPa):337(25℃)
7.临界温度(℃):137.1
8.临界压力(MPa):4.12
9.辛醇/水分配系数:2.05
10.闪点(℃):-62
11.引燃温度(℃):632
12.爆炸上限(%):18
13.爆炸下限(%):6.2
14.溶解性:不溶于水,溶于苯。
15.van der Waals体积(cm³· mol-1):41.240
16.液相标准热熔(J· mol-1· K-1):131.4
17.气相标准声称热(焓)( kJ· mol-1) :-529.7
18.气相标准熵(J· mol-1· K-1) :307.98
19.气相标准生成自由能( kJ· mol-1):-466.1

安全信息

[ 危害码 (欧洲) ]:F+:Highlyflammable; N:Dangerousfortheenvironment;
[ 风险声明 (欧洲) ]:R12; R59
[ 安全声明 (欧洲) ]:S38-S59
[ 危险品运输编码 ]:UN 2517 2.1
[ WGK德国 ]:1
[ RTECS号 ]:KH7650000
[ 危险类别 ]:2.1

生产方法及用途

合成路线

上下游产品

MSDS

第一部分:化学品名称
化学品中文名称:一氯二氟乙烷
化学品英文名称:chlorodifluoroethane
中文名称21,1-二氟-1-氯乙烷
英文名称21,1-difluoro-1-chloroethane
技术说明书编码:89
CAS No.75-68-3
分子式:C₂H₃ClF₂
分子量:100.5
第二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有害物成分含量CAS No.
一氯二氟乙烷75-68-3

第三部分:危险性概述
危险性类别:
侵入途径:
健康危害:吸入高浓度本品,有可能引起心律不齐、昏迷甚至死亡。接触本品液体可致冻伤。
环境危害:对环境有危害,对大气可造成污染,该物质对大气臭氧层破坏力极强。
燃爆危险:本品易燃。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若有冻伤,就医治疗。
眼睛接触: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热源和明火有燃烧爆炸的危险。受热分解放出有毒的氟化物气体。与氧化剂接触猛烈反应。气体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会着火回燃。
有害燃烧产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氟化氢、氯化氢。
灭火方法:切断气源。若不能切断气源,则不允许熄灭泄漏处的火焰。喷水冷却容器,可能的话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灭火剂:雾状水、泡沫、干粉、二氧化碳。
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应急处理: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静电工作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合理通风,加速扩散。喷雾状水稀释、溶解。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产生的大量废水。如有可能,将残余气或漏出气用排风机送至水洗塔或与塔相连的通风橱内。漏气容器要妥善处理,修复、检验后再用。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密闭操作。密闭操作,提供良好的自然通风条件。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穿防静电工作服。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防止气体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避免与氧化剂、金属粉末接触。在传送过程中,钢瓶和容器必须接地和跨接,防止产生静电。搬运时戴好钢瓶安全帽和防震橡皮圈,防止钢瓶碰撞、损坏。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储存注意事项:储存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不燃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应与氧化剂、金属粉末等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第八部分: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职业接触限值
中国MAC(mg/m3)未制定标准
前苏联MAC(mg/m3)3000
TLVTN未制定标准
TLVWN未制定标准
监测方法:
工程控制:密闭操作。提供良好的自然通风条件。
呼吸系统防护:一般不需要特殊防护,高浓度接触时可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
眼睛防护:一般不需特殊防护。
身体防护:穿防静电工作服。
手防护:戴一般作业防护手套。
其他防护:工作现场严禁吸烟。避免高浓度吸入。
第九部分:理化特性
主要成分:纯品
外观与性状:无色气体。
pH
熔点()-131
沸点()-9.6
相对密度(=1)1.1
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3.49
饱和蒸气压(kPa)无资料
燃烧热(kJ/mol)无资料
临界温度()无资料
临界压力(MPa)无资料
辛醇/水分配系数的对数值:无资料
闪点()无资料
引燃温度()633
爆炸上限%(V/V)8.5
爆炸下限%(V/V)14
溶解性:
主要用途:用作致冷剂。
其它理化性质:
第十部分:稳定性和反应活性
稳定性:
禁配物:强氧化剂、镁铜及其合金。
避免接触的条件:
聚合危害:
分解产物:
第十一部分:毒理学资料
急性毒性:LD50:无资料

LC50
523520mg/m34小时(大鼠吸入)
亚急性和慢性毒性:
刺激性:
致敏性:
致突变性:
致畸性:
致癌性:
第十二部分:生态学资料
生态毒理毒性:
生物降解性:
非生物降解性:
生物富集或生物积累性:
其它有害作用:该物质对环境有危害,应特别注意对大气的污染。氟代烃在低层大气中比较稳定,而在上层大气中可被能量更大的紫外线分解。该物质对大气臭氧层破坏力极强。
第十三部分:废弃处置
废弃物性质:
废弃处置方法: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的要求处置。或与厂商或制造商联系,确定处置方法。
废弃注意事项:
第十四部分:运输信息
危险货物编号:21033
UN编号:2517
包装标志:
包装类别:O52
包装方法:钢质气瓶。
运输注意事项:采用刚瓶运输时必须戴好钢瓶上的安全帽。钢瓶一般平放,并应将瓶口朝同一方向,不可交叉;高度不得超过车辆的防护栏板,并用三角木垫卡牢,防止滚动。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装运该物品的车辆排气管必须配备阻火装置,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装卸。严禁与氧化剂、金属粉末等混装混运。夏季应早晚运输,防止日光曝晒。中途停留时应远离火种、热源。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铁路运输时要禁止溜放。
第十五部分:法规信息
法规信息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1987217日国务院发布),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化劳发[1992] 677),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 ([1996]劳部发423)等法规,针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使用、生产、储存、运输、装卸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GB 13690-92)将该物质划为第2.1 类易燃气体。
第十六部分:其他信息
参考文献:
填表时间:
填表部门:
数据审核单位:
修改说明:
其他信息:
MSDS修改日期:



海关数据

违禁品

管制类化学品

[管制原因] 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

[法律法规] 中国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清单

1、本品属于管制品类化学品,任何个人不得购买。

2、购买本品,贵司需具备有效期内的采购或使用资质。

3、本品的运输、仓储均需为具有相应资质的物流公司和仓储公司。

4、本品仅作产品展示,不作交易使用,详情请参照《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或其他化学品相关法规。

5、危险化学品只有提供相应产品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才可展示供应信息。

6、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剧毒化学品,本平台不展示供应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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