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称:乙胺
英文名称:ethylamine
CAS号:75-04-7
分子式:C2H7N
分子量:45.08370
[ 密度 ]:0.7±0.1 g/cm³
[ 沸点 ]:14.2±3.0 ℃ at 760 mmHg
[ 熔点 ]:-81 ℃(lit.)
[ 分子式 ]:C₂H7N
[ 分子量 ]:45.084
[ 闪点 ]:-17.2±0.0 ℃
[ 精确质量 ]:45.057850
[ PSA ]:26.02000
[ LogP ]:-0.13
[ 外观性状 ]:透明液体
[ 蒸汽密度 ]:1.56 (15 ℃, vs air)
[ 蒸汽压 ]:1132.3±0.0 mmHg at 25℃
[ 折射率 ]:1.373
[ 储存条件 ]:
储存注意事项储存于阴凉、通风的易燃气体专用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宜超过30℃。保持容器密封。应与氧化剂、酸类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 稳定性 ]:
1.化学性质:水溶液呈碱性,化学性质和甲胺相似。对光不稳定,在140~200℃时经紫外线照射,分解生成氢、氯、氨、甲烷和乙烷等。490~555℃于低压下进行热解,生成氢、氯、甲烷等。乙胺与次氯酸钠作用生成N-氯代乙胺。在乙胺水溶液中通入氯气,生成N,N-二氯乙胺,与金属钠、锶反应,生成金属的乙氨基化合物。
2.稳定性 稳定
3.禁配物 强氧化剂、强酸
4.聚合危害 不聚合
5.分解产物 氨
[ 水溶解性 ]:miscible
[ 分子结构 ]:
1、摩尔折射率:14.84
2、摩尔体积(cm³/mol):65.2
3、等张比容(90.2K):140.7
4、表面张力(dyne/cm):21.5
5、极化率(10⁻²⁴cm³):5.88
[ 计算化学 ]:
1、疏水参数计算参考值(XlogP):-0.3
2、氢键供体数量:1
3、氢键受体数量:1
4、可旋转化学键数量:0
5、互变异构体数量:
6、拓扑分子极性表面积(TPSA):26
7、重原子数量:3
8、表面电荷:0
9、复杂度:2.8
10、同位素原子数量:0
11、确定原子立构中心数量:0
12、不确定原子立构中心数量:0
13、确定化学键立构中心数量:0
14、不确定化学键立构中心数量:0
15、共价键单元数量:1
[ 更多 ]:
1.性状:无色、有强烈氨味的液体或气体。
2.熔点(℃):-81
3.沸点(℃):16.6
4.相对密度(水=1):0.70
5.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1.56
6.饱和蒸气压(kPa):121(20℃)
7.燃烧热(kJ/mol):-1713.3
8.临界温度(℃):182.9
9.临界压力(MPa):5.62
10.辛醇/水分配系数:-0.13
11.闪点(℃):-17(CC);<-6.7(OC)
12.引燃温度(℃):385
13.爆炸上限(%):14.0
14.爆炸下限(%):3.5
15.溶解性:溶于水、乙醇、乙醚等。
[ 危害码 (欧洲) ]:Xi:Irritant
[ 风险声明 (欧洲) ]:R12; R36/37
[ 安全声明 (欧洲) ]:S26-S29-S16-S45-S36/37-S7
[ 危险品运输编码 ]:UN 2733 3/PG 1
[ WGK德国 ]:1
[ RTECS号 ]:KH2100000
[ 包装等级 ]:II
[ 危险类别 ]:3
[ 海关编码 ]:2921193000
用 途: 1、用于生产农药三嗪类除草剂 2、用于染料、橡胶促进剂、表面活性剂、抗氧剂、离子交换树脂、飞机燃料、溶剂、洗涤剂、润滑剂、冶金选矿剂 3、用于化妆品和医药品等的生产
第一部分:化学品名称
化学品中文名称:乙胺
化学品英文名称:ethylamine
中文名称2:氨基乙烷
英文名称2:aminoethane
技术说明书编码:95
CAS No.:75-04-7
分子式:C₂H7N
分子量:45.08
第二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有害物成分含量CAS No.
乙胺75-04-7
第三部分:危险性概述
危险性类别:
侵入途径:
健康危害:接触乙胺蒸气可产生眼部刺激、角膜损伤和上呼吸道刺激。液体溅入眼内,可致严重灼伤;皮肤接触可致灼伤。
环境危害:
燃爆危险:本品易燃,具刺激性。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用水漱口,给饮牛奶或蛋清。就医。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热源和明火有燃烧爆炸的危险。与氧化剂接触猛烈反应。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会着火回燃。
有害燃烧产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氧化氮。
灭火方法:切断气源。若不能切断气源,则不允许熄灭泄漏处的火焰。喷水冷却容器,可能的话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灭火剂:雾状水、抗溶性泡沫、干粉、二氧化碳。
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应急处理: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毒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若是气体,用工业覆盖层或吸附/ 吸收剂盖住泄漏点附近的下水道等地方,防止气体进入。合理通风,加速扩散。喷雾状水稀释、溶解。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产生的大量废水。如有可能,将残余气或漏出气用排风机送至水洗塔或与塔相连的通风橱内。漏气容器要妥善处理,修复、检验后再用。若是液体,用砂土、蛭石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若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泡沫覆盖,降低蒸气灾害。用防爆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储罐区最好设稀酸喷洒设施。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密闭操作,加强通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穿胶布防毒衣,戴橡胶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防止气体或蒸气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避免与氧化剂、酸类接触。在传送过程中,钢瓶和容器必须接地和跨接,防止产生静电。搬运时轻装轻卸,防止钢瓶及附件破损。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储存注意事项: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超过30℃,相对湿度不超过80%。保持容器密封。应与氧化剂、酸类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第八部分: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职业接触限值
中国MAC(mg/m3):18
前苏联MAC(mg/m3):未制定标准
TLVTN:OSHA 10ppm,18mg/m3; ACGIH 5ppm,9.2mg/m3[皮]
TLVWN:ACGIH 15ppm,27.6mg/m3[皮]
监测方法:溶剂解吸-气相色谱法;重氮盐比色法
工程控制:生产过程密闭,加强通风。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设备。
呼吸系统防护:空气中浓度超标时,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建议佩戴氧气呼吸器或空气呼吸器。
眼睛防护: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身体防护:穿胶布防毒衣。
手防护:戴橡胶手套。
其他防护: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完毕,淋浴更衣。
第九部分:理化特性
主要成分:纯品
外观与性状:无色、有强烈氨味的液体或气体。
pH:
熔点(℃):-80.9
沸点(℃):16.6
相对密度(水=1):0.70
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1.56
饱和蒸气压(kPa):53.32(20℃)
燃烧热(kJ/mol):1711.7
临界温度(℃):183
临界压力(MPa):5.62
辛醇/水分配系数的对数值:<-0.08
闪点(℃):<-17.8
引燃温度(℃):385
爆炸上限%(V/V):3.5
爆炸下限%(V/V):14.0
溶解性:溶于水、乙醇、乙醚等。
主要用途:用于染料合成及作萃取剂、乳化剂、医药原料、试剂等。
其它理化性质:
第十部分:稳定性和反应活性
稳定性:
禁配物:强氧化剂、强酸。
避免接触的条件:
聚合危害:
分解产物:
第十一部分:毒理学资料
急性毒性:LD50:400 mg/kg(大鼠经口);390 mg/kg(兔经皮)
LC50:无资料
亚急性和慢性毒性:
刺激性:家兔经眼: 250μg/24小时,重度刺激。家兔经皮:500mg/24小时,轻度刺激。
致敏性:
致突变性:
致畸性:
致癌性:
第十二部分:生态学资料
生态毒理毒性:
生物降解性:
非生物降解性:
生物富集或生物积累性:
其它有害作用:该物质对环境可能有危害,对水体应给予特别注意。
第十三部分:废弃处置
废弃物性质:
废弃处置方法:用控制焚烧法处置。焚烧炉排出的氮氧化物通过洗涤器除去。
废弃注意事项:
第十四部分:运输信息
危险货物编号:21046
UN编号:1036
包装标志:
包装类别:O52
包装方法:钢质气瓶;磨砂口玻璃瓶或螺纹口玻璃瓶外普通木箱;安瓿瓶外普通木箱。
运输注意事项:采用刚瓶运输时必须戴好钢瓶上的安全帽。钢瓶一般平放,并应将瓶口朝同一方向,不可交叉;高度不得超过车辆的防护栏板,并用三角木垫卡牢,防止滚动。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装运该物品的车辆排气管必须配备阻火装置,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装卸。严禁与氧化剂、酸类、食用化学品等混装混运。夏季应早晚运输,防止日光曝晒。中途停留时应远离火种、热源。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禁止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铁路运输时要禁止溜放。
第十五部分:法规信息
法规信息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1987年2月17日国务院发布),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化劳发[1992] 677号),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 ([1996]劳部发423号)等法规,针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使用、生产、储存、运输、装卸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GB 13690-92)将该物质划为第2.1 类易燃气体;车间空气中乙胺卫生标准 (GB 16214-1996),规定了车间空气中该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及检测方法。
第十六部分:其他信息
参考文献:
填表时间:
填表部门:
数据审核单位:
修改说明:
其他信息:
MSDS修改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