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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苄胺

英文名称:Benzylamine

CAS号:100-46-9

分子式:C7H9N

分子量:1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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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苄胺
Benzylamine
辣木;Alpha-甲苯胺;苯甲胺;
100-46-9
107.15

物化性质

[ 密度 ]:1.0±0.1 g/cm³
[ 沸点 ]:185.0±0.0 ℃ at 760 mmHg
[ 熔点 ]:-30 ℃
[ 分子式 ]:C7H9N
[ 分子量 ]:107.153
[ 闪点 ]:60.0±0.0 ℃
[ 精确质量 ]:107.073502
[ PSA ]:26.02000
[ LogP ]:1.09
[ 外观性状 ]:无色液体
[ 蒸汽压 ]:0.7±0.3 mmHg at 25℃
[ 折射率 ]:1.547
[ 储存条件 ]: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应与氧化剂、酸类等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 稳定性 ]:1. 避免与酸类、酰基氯、酸酐、强氧化剂、二氧化碳接触。具有腐蚀性,使用时应穿防护服戴手套。具碱性,能吸收二氧化碳。
2. 存在于主流烟气中。

[ 水溶解性 ]:soluble
[ 分子结构 ]:
1、 摩尔折射率:34.70
2、 摩尔体积(cm³/mol):109.4
3、 等张比容(90.2K):273.1
4、 表面张力(dyne/cm):38.8
5、 介电常数:
6、 偶极距(10⁻²⁴cm³):
7、 极化率:13.75

[ 计算化学 ]:
1.疏水参数计算参考值(XlogP):无
2.氢键供体数量:1
3.氢键受体数量:1
4.可旋转化学键数量:1
5.互变异构体数量:无
6.拓扑分子极性表面积26
7.重原子数量:8
8.表面电荷:0
9.复杂度:55.4
10.同位素原子数量:0
11.确定原子立构中心数量:0
12.不确定原子立构中心数量:0
13.确定化学键立构中心数量:0
14.不确定化学键立构中心数量:0
15.共价键单元数量:1

[ 更多 ]:
1. 性状:淡琥珀色液体。
2. 密度(g/mL,20/4℃):0.9813
3. 熔点(℃):10
4. 沸点(℃,常压):185
5. 沸点(℃, 1.60KPa):90
6. 折射率(20℃):1.5401
7. 闪点(℃):60
8. 蒸气压(kPa, 90℃):1.60
9. 燃烧热(KJ/mol):4052.1
10. 溶解性:与水、乙醇、乙醚混溶,溶于丙酮和苯,微溶于氯仿。

安全信息

[ 符号 ]:GHS05, GHS07
[ 信号词 ]: Danger
[ 危害声明 ]:H302 + H312-H314
[ 警示性声明 ]:P301 + P312 + P330-P303 + P361 + P353-P304 + P340 + P310-P305 + P351 + P338
[ 个人防护装备 ]: Faceshields; full-face respirator (US); Gloves; Goggles; multi-purpose combination respirator cartridge (US); type ABEK (EN14387) respirator filter
[ 危害码 (欧洲) ]:C:Corrosive
[ 风险声明 (欧洲) ]:R21/22; R34
[ 安全声明 (欧洲) ]:S26-S36/37/39-S45
[ 危险品运输编码 ]:UN 2735 8/PG 2
[ WGK德国 ]:1
[ RTECS号 ]:DP1488500
[ 包装等级 ]:II
[ 危险类别 ]:8
[ 海关编码 ]:2921499090

生产方法及用途

合成路线

上下游产品

MSDS

第一部分:化学品名称
化学品中文名称:苄胺
化学品英文名称:Benzylamine
中文俗名或商品名:
Synonyms:
CAS No.:100-46-9
分子式:C7H9N
分子量:107.15
第二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纯化学品混合物
化学品名称:苄胺
有害物成分含量CAS No.
苄胺100100-46-9

第三部分:危险性概述
危险性类别:第6.1类 毒害品
侵入途径:吸入 食入 经皮吸收
健康危害:吸入、摄入或经皮肤吸收对身体有害,对眼睛、粘膜、呼吸道及皮肤有强烈刺激作用。吸入后可能因喉、支气管的炎症、痉挛、水肿,化学性肺炎、肺水肿而致死。中毒表现有烧灼感、咳嗽、喘息、喉炎、气短、头痛、恶心和呕吐。
环境危害:
燃爆危险:本品易燃,有毒,具强刺激性。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及清水彻底冲洗。注意手、足和指甲等部位。
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必要时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误服者给漱口,饮水,洗胃后口服活性炭,再给以导泻。就医。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遇高热、明火或与氧化剂接触,有引起燃烧的危险。受热分解放出有毒的氧化氮烟气。
有害燃烧产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氧化氮。
灭火方法及灭火剂:雾状水、泡沫、二氧化碳、干粉、砂土。
消防员的个体防护:消防人员必须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全面罩)或隔离式呼吸器、穿全身防火防毒服,在上风向灭火。
禁止使用的灭火剂:
闪点(℃):60
自燃温度(℃):无资料
爆炸下限[%(V/V)]:无资料
爆炸上限[%(V/V)]:无资料
最小点火能(mJ):
爆燃点:
爆速:
最大燃爆压力(MPa):
建规火险分级:
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应急处理:疏散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污染区,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式呼吸器,穿化学防护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在确保安全情况下堵漏。用沙土混合,逐渐倒入稀盐酸中(1体积浓盐酸加2体积水稀释),放置24小时,然后废弃或用大量水冲洗,经稀释的洗水放入废水系统。如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无害处理后废弃。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密闭操作,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全面罩),穿胶布防毒衣,戴橡胶耐油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防止蒸气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避免与氧化剂、酸类接触。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储存注意事项: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应与氧化剂、酸类等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第八部分: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最高容许浓度:中国MAC:未制定标准苏联MAC:未制定标准美国TWA:未制定标准美国STEL:未制定标
监测方法:
工程控制:严加密闭,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
呼吸系统防护:可能接触其蒸气时,佩带防毒面具。紧急事态抢救或逃生时,佩带自给式呼吸器。
眼睛防护:戴安全防护眼镜。
身体防护:穿紧袖工作服,长统胶鞋。
手防护:戴橡皮手套。
其他防护: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及时换洗工作服。工作前后不饮酒,用温水洗澡。监测毒物。进行就业前和定期
第九部分:理化特性
外观与性状:淡琥珀色液体。
pH:
熔点(℃):10
沸点(℃):185
相对密度(水=1):0.98
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无资料
饱和蒸气压(kPa):1.60/90℃
燃烧热(kJ/mol):4052.1
临界温度(℃):
临界压力(MPa):
辛醇/水分配系数的对数值:
闪点(℃):60
引燃温度(℃):无资料
爆炸上限%(V/V):无资料
爆炸下限%(V/V):无资料
分子式:C7H9N
分子量:107.15
蒸发速率:
粘性:
溶解性:与水混溶,可混溶于乙醇、乙醚。
主要用途:用作染料、药品及聚合物的化学合成中间体。
第十部分:稳定性和反应活性
稳定性:在常温常压下 稳定
禁配物:酸类、酰基氯、酸酐、强氧化剂、二氧化碳。
避免接触的条件:
聚合危害:不能出现
分解产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氧化氮。
第十一部分:毒理学资料
急性毒性:
急性中毒:
慢性中毒:
亚急性和慢性毒性:
刺激性:
致敏性:
致突变性:
致畸性:
致癌性:
第十二部分:生态学资料
生态毒理毒性:
生物降解性:
非生物降解性:
生物富集或生物积累性:
第十三部分:废弃处置
废弃物性质:
废弃处置方法:处置前应参阅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建议用焚烧法处置。焚烧炉排出的氮氧化物通过洗涤器除去。
废弃注意事项:
第十四部分:运输信息


危险货物编号:61759
UN编号:
包装标志:
包装类别:
包装方法:安瓿瓶外普通木箱;螺纹口玻璃瓶、铁盖压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属桶(罐)外普通木箱;螺纹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镀锡薄钢板桶(罐)外满底板花格箱、纤维板箱或胶合板箱。
运输注意事项:铁路运输时应严格按照铁道部《危险货物运输规则》中的危险货物配装表进行配装。运输前应先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整、密封,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严禁与酸类、氧化剂、食品及食品添加剂混运。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运输时所用的槽(罐)车应有接地链,槽内可设孔隔板以减少震荡产生静电。中途停留时应远离火种、热源。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
RETCS号:
IMDG规则页码:
第十五部分:法规信息
国内化学品安全管理法规: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1987年2月17日国务院发布),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化劳发[1992] 677号),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 ([1996]劳部发423号)等法规,针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使用、生产、储存、运输、装卸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GB 13690-92)将该物质划为第6.1 类毒害品。
国际化学品安全管理法规:
第十六部分:其他信息
参考文献:1.周国泰,化学危险品安全技术全书,化学工业出版社,1997 2.国家环保局有毒化学品管理办公室、北京化工研究院合编,化学品毒性法规环境数据手册,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92 3.Canadian Centre for Occupational Health and Safety,CHEMINFO Database.1998 4.Canadian Centre for Occupational Health and Safety, RTECS Database, 1989
填表时间:年月日
填表部门:
数据审核单位:
修改说明:
其他信息:2
MSDS修改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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