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称:氟乙酸乙酯
英文名称:Ethyl fluoroacetate
CAS号:459-72-3
分子式:C4H7FO2
分子量:106.1
[ 密度 ]:1.0±0.1 g/cm³
[ 沸点 ]:118.0±8.0 ℃ at 760 mmHg
[ 分子式 ]:C4H7FO₂
[ 分子量 ]:106.096
[ 闪点 ]:30.0±0.0 ℃
[ 精确质量 ]:106.043007
[ PSA ]:26.30000
[ LogP ]:0.37
[ 外观性状 ]:液体气味乙酸乙酯
[ 蒸汽压 ]:17.0±0.2 mmHg at 25℃
[ 折射率 ]:1.354
[ 储存条件 ]:
密封保存,放置于通风、干燥地方,避免于其他氧化物接触。
[ 稳定性 ]:
按规格使用和贮存,不会发生分解,避免与氧化物接触
[ 水溶解性 ]:DECOMPOSES
[ 分子结构 ]:
1、 摩尔折射率:22.51
2、 摩尔体积(cm³/mol):103.4
3、 等张比容(90.2K):225.5
4、 表面张力(dyne/cm):22.5
5、 极化率(10⁻²⁴cm³):8.92
[ 计算化学 ]:
1.疏水参数计算参考值(XlogP):0.9
2.氢键供体数量:0
3.氢键受体数量:3
4.可旋转化学键数量:3
5.互变异构体数量:无
6.拓扑分子极性表面积26.3
7.重原子数量:7
8.表面电荷:0
9.复杂度:62.7
10.同位素原子数量:0
11.确定原子立构中心数量:0
12.不确定原子立构中心数量:0
13.确定化学键立构中心数量:0
14.不确定化学键立构中心数量:0
15.共价键单元数量:1
[ 更多 ]:
一、物性数据
1. 性状:无色液体
2. 密度(g/ m³,25/4℃):1.085
3. 相对密度(20℃,4℃):1.0925
4. 常温折射率(n20):1.3760
5. 沸点(℃,常压):119.3
6. 常温折射率(n25):1.3745
7. 折射率:1.375
8. 闪点(℉):86
9. 比旋光度(º ):未确定
10. 自燃点或引燃温度(℃):未确定
11. 蒸气压(kPa,25℃):未确定
12. 饱和蒸气压(kPa,60℃):未确定
13. 燃烧热(KJ/mol):未确定
14. 临界温度(℃):未确定
15. 临界压力(KPa):未确定
16. 油水(辛醇/水)分配系数的对数值:未确定
17. 爆炸上限(%,V/V):未确定
18. 爆炸下限(%,V/V):未确定
19. 溶解性:分解
[ 符号 ]:GHS02, GHS06, GHS09
[ 信号词 ]: Danger
[ 危害声明 ]:H226-H300-H400
[ 警示性声明 ]:P264-P273-P301 + P310
[ 个人防护装备 ]: Eyeshields; Faceshields; full-face respirator (US); Gloves; multi-purpose combination respirator cartridge (US); type ABEK (EN14387) respirator filter
[ 危害码 (欧洲) ]:T+:Verytoxic;
[ 风险声明 (欧洲) ]:R10; R26/27/28
[ 安全声明 (欧洲) ]:S13-S36/37/39-S45-S28A-S16
[ 危险品运输编码 ]:UN 2929 6.1/PG 1
[ WGK德国 ]:3
[ RTECS号 ]:AH7175000
[ 包装等级 ]:II
[ 危险类别 ]:6.1(a)
[ 海关编码 ]:29159080
第一部分:化学品名称
化学品中文名称:氟乙酸乙酯;氟醋酸乙酯
化学品英文名称:Ethyl fluoroacetate;Fluoroacetic acid,ethyl ester
中文俗名或商品名:
Synonyms:
CAS No.:459-72-3
分子式:C4H7FO₂
分子量:106.11
第二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纯化学品混合物
化学品名称:氟乙酸乙酯;氟醋酸乙酯
有害物成分含量CAS No.
氟乙酸乙酯100459-72-3
第三部分:危险性概述
危险性类别:第6.1类 毒害品
侵入途径:吸入 食入 经皮吸收
健康危害:高毒。蒸气和液体对眼睛和呼吸系统有刺激作用。
环境危害:对环境有危害,对水体可造成污染。
燃爆危险:本品易燃,高毒,具刺激性。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用肥皂水及清水彻底冲洗。就医。
眼睛接触:拉开眼睑,用流动清水冲洗15分钟。就医。
吸入: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呼吸困难时给输氧。呼吸停止时,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误服者,饮适量温水,催吐。就医。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遇明火、高热易燃。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明火会引着回燃。受高热分解,放出高毒的烟气。
有害燃烧产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氟化氢。
灭火方法及灭火剂: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喷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直至灭火结束。处在火场中的容器若已变色或从安全泄压装置中产生声音,必须马上撤离。灭火剂:雾状水、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
消防员的个体防护:消防人员必须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全面罩)或隔离式呼吸器、穿全身防火防毒服,在上风向灭火。
禁止使用的灭火剂:
闪点(℃):31
自燃温度(℃):
爆炸下限[%(V/V)]:
爆炸上限[%(V/V)]:
最小点火能(mJ):
爆燃点:
爆速:
最大燃爆压力(MPa):
建规火险分级:
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应急处理:疏散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污染区,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式呼吸器,穿化学防护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喷雾状水,减少蒸发。用砂土吸收,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收集于一个密闭的容器中,运至废物处理场所。用水刷洗泄漏污染区,对污染地带进行通风。如大量泄漏,利用围堤收容,然后收集、转移、回收或无害处理后废弃。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密闭操作,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防止蒸气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全面罩),穿胶布防毒衣,戴橡胶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在清除液体和蒸气前不能进行焊接、切割等作业。避免产生烟雾。避免与氧化剂、还原剂、酸类、碱类接触。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储存注意事项: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防止阳光直射。库温不宜超过30℃。保持容器密封。应与氧化剂、还原剂、酸类、碱类、食用化学品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第八部分: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最高容许浓度:中 国 MAC:1mg(F)/m3 前苏联MAC:未制订标准美国TLV—TWA:未制订标准
监测方法:
工程控制:严加密闭,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尽可能机械化、自动化。
呼吸系统防护:可能接触其蒸气时,佩戴防毒面具。紧急事态抢救或逃生时,佩戴自给式呼吸器。
眼睛防护: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身体防护:穿防静电工作服。
手防护:戴防化学品手套。
其他防护: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后,淋浴更衣。工作服不要带到非作业场所,单独存放被毒物污染的衣服,
第九部分:理化特性
外观与性状:无色液体,有乙酸乙酯气味。
pH:
熔点(℃):
沸点(℃):119.2/100.2kPa
相对密度(水=1):1.0980
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3.7
饱和蒸气压(kPa):0.07/20℃
燃烧热(kJ/mol):
临界温度(℃):
临界压力(MPa):
辛醇/水分配系数的对数值:
闪点(℃):31
引燃温度(℃):
爆炸上限%(V/V):
爆炸下限%(V/V):
分子式:C4H7FO₂
分子量:106.11
蒸发速率:
粘性:
溶解性:
主要用途:用于有机合成。
第十部分:稳定性和反应活性
稳定性:在常温常压下 稳定
禁配物:氧化剂、还原剂、酸类、碱类。
避免接触的条件:
聚合危害:不能出现
分解产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氟化氢。
第十一部分:毒理学资料
急性毒性:LD50:10mg/kg(小鼠经口) LC50:无资料
急性中毒:
慢性中毒:
亚急性和慢性毒性:
刺激性:
致敏性:
致突变性:
致畸性:
致癌性:
第十二部分:生态学资料
生态毒理毒性:
生物降解性:
非生物降解性:
生物富集或生物积累性:
第十三部分:废弃处置
废弃物性质:
废弃处置方法:建议用焚烧法处置。在能利用的地方重复使用容器或在规定场所掩埋。
废弃注意事项:
第十四部分:运输信息
危险货物编号:61608
UN编号:无资料
包装标志:
包装类别:Ⅱ
包装方法:小开口钢桶;螺纹口玻璃瓶、铁盖压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属桶(罐)外普通木箱;螺纹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镀锡薄钢板桶(罐)外满底板花格箱、纤维板箱或胶合板箱。
运输注意事项:运输前应先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整、密封,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严禁与酸类、氧化剂、食品及食品添加剂混运。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运输时所用的槽(罐)车应有接地链,槽内可设孔隔板以减少震荡产生静电。中途停留时应远离火种、热源。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
RETCS号:
IMDG规则页码:
第十五部分:法规信息
国内化学品安全管理法规: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1987年2月17日国务院发布),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化劳发[1992] 677号),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 ([1996]劳部发423号)等法规,针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使用、生产、储存、运输、装卸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GB 13690-92)将该物质划为第6.1 类毒害品。
国际化学品安全管理法规:
第十六部分:其他信息
参考文献:1.周国泰,化学危险品安全技术全书,化学工业出版社,1997 2.国家环保局有毒化学品管理办公室、北京化工研究院合编,化学品毒性法规环境数据手册,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92 3.Canadian Centre for Occupational Health and Safety,CHEMINFO Database.1998 4.Canadian Centre for Occupational Health and Safety, RTECS Database, 1989
填表时间:年月日
填表部门:
数据审核单位:
修改说明:
其他信息:5
MSDS修改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