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督察执法严禁“一刀切”
发布时间:2018-09-10
阅读:6061
严格禁止环保“一刀切”是提高环保监管效能的必然要求。着力整治既无相关手续、又无污染治理设施的“散乱污”企业,有效解决“劣币驱逐良币”的问题,保护合法合规企业权益,为企业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是新时代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保障
“我们一直反对不分青红皂白、不分违法合法的‘一刀切’行为”。在日前举行的生态环境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说,“任何一起这种行为,其影响都是极其恶劣的,都是不能容忍的。对个别地方出现的问题,我们坚决进行纠正。同时,我们也要警惕另一种情况,一些地方和单位动辄拿环保说事,实际上其违法违规行为和环保风马牛不相及,是给环保抹黑”。
此番话缘于有媒体报道,西安某地有人蓄意将查封散乱污企业设备的封条揭下来张贴到自家灶台上,造谣生事,故意混淆视听,把正常环保执法说成是“一刀切”。对此,刘友宾表示,将排除干扰、保持定力,坚持严格执法、依法办事,履职尽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和守法企业的权益。
刘友宾介绍,在环保执法过程中,生态环境部一直强调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依法办事。要坚持分类整改,对于具有合法手续且符合生态环保要求的企业,不得采取集中停产整治措施;对于具有合法手续,但没有达到生态环保要求的企业,应根据具体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对于没有合法手续,且达不到生态环保要求的企业,依法依规予以查处。“即便是对污染较重的企业,我们也会提出整改意见,给出整改时限。只有对那些确实治理无望,甚至拒不整改的企业,才会依法坚决予以关停。”
对于如何避免环保督察执法中的“一刀切”,生态环境部近来频频出手。在8月31日举行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系统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视频会议上,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强调,要杜绝“一刀切”。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切实做到分类指导、精准施策。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执法中发现的问题,严格禁止“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敷衍应对做法,坚决避免紧急停工停产等简单粗暴“一刀切”行为。加强对生态环保“一刀切”问题的查处力度,对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问责。
同日,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生态环境领域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坚决反对官僚主义、形式主义,针对污染防治的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和重点任务,按照污染排放绩效和环境管理实际需要,科学制定实施管控措施,坚决反对“一刀切”。
今年6月,生态环境部已经制定了《禁止环保“一刀切”工作意见》,河北、江苏、重庆等地也制定了关于严格禁止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一刀切”、服务高质量发展的相关政策,对生活服务业、清洁取暖和燃煤锅炉淘汰、机动车限行、工业园区和特色产业、“散乱污”企业等重点领域和行业提出了具体要求。
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关于生态环境领域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强化了相关措施要求。提出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完善排查、交办、巡查、约谈、专项督察机制,制定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层层压实责任,严格依法依规监管,依纪依法精准问责,为守法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环境,切实推动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还明确,对工程施工、生活服务业、特色产业、工业园区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各地要有针对性细化防止“一刀切”的具体措施,并及时向社会公告。
关键词:环保,化工,政策
分享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