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应急管理部发布2019年第一批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包括131家公司,其中化工相关企业7家,包括2017年12月发生火灾事故造成7死4伤的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一旦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除了被加强安全监管监察外,企业的重大项目申报、工程招投标、政府政策性资金支持、土地使用、环评申报、参与政府采购等行为也将受到限制。
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纳入惩戒对象和“黑名单”管理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依法依规严格落实各项惩戒措施,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的期限为1年,自公布之日起计算,管理期满,被惩戒对象须在期满前30日之内向所在地县级(含县级)以上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提出移出申请,经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审定通过后,通报相关部门和单位,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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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安全生产,化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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